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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市连续“发烧” 南京发布“宁十七条”降温

    发布时间: 2016-02-29 01:58首页:中国股市在线 > 企业讯息 > 阅读()

    中国股市在线,东方财经讯

      原标题:楼市连续“发烧”南京昨晚发布“宁十七条”降温

      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优化供地节奏,2016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500公顷……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共17条内容,回应了高地价催生高房价等一系列问题,业内称之为“宁十七条”。

      新政3大焦点

      【剑指高房价】

      《意见》明确,将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向高房价和高地价等“说不”。

      1 开发商“捂盘惜售”?

      对策:一次性供应少于3万平方米或领不到销许

      一直以来,不少楼盘即使具备大批量入市条件,但部分开发商为观望市场往往只是以一幢楼节奏慢慢推,价格节节上涨,接下来,这样的开发行为将被喊停。

      《意见》明确,根据年度计划指引,分季度、月度及时采集开发企业项目信息,结合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价格指导、信贷投放等情况,合理引导上市规模和上市节奏。为扩大形成有效供应量,适度调整单次上市量,供应偏紧区域普通商品住宅单次申领规模宜为3万平方米左右。“3万平方米不是一刀切,将根据楼盘规模、房屋品质、区域供求关系等区别对待,房产、物价部门将到开发现场查看,如果具备5万平方米的上市规模,开发商只申报几千平方米,他将无法完成价格备案,销售许可申请也不予受理。”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 “地王”频出推高房价?

      对策:加大供应,调整拍地模式

      近年来,南京市土地出让楼面地价屡创新高,对房价上涨推动明显。《意见》明确,将通过调节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今年南京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特别是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较少的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尽量满足市场需求;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要减少土地供应量。同时,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

      “土地供应偏紧的江北等地区将加大土地供应量,接下来浦口区就有两个地块入市。”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士介绍。

      另外,为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南京市将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监管力度,确保开发企业按时交纳土地成交价款,按时开发建设。同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打击故意囤地行为。

      3 毛坯改精装变相涨价?

      对策:第三方评估公示精装房价格

      《意见》提出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决定价格原则,科学合理定价,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行为。

      “物价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销售现场公示销售价格。开发企业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社会反映强烈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区域和楼盘,及时开展商品住房成本调查,了解房价成本构成,掌握房价真实信息,督促开发企业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防止提前透支价格预期,造成房价虚高。对库存量较大的区域和楼盘,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统筹申报价格,理性定价,加大去库存的力度。

      另外,开发企业是否能将毛坯产品改为精装产品,将由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来确定。如能改为精装产品,在南京市目前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价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在销售现场同时公示评估结果。

      【力推去库存】

      住宅、商办库存各有应对法子

      现状:高淳、溧水库存消化要17个月、13个月

      南京市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末,全市商品住宅库存682.8万平方米,与近一年以来或往年平均月度销售情况相比,均处于正常合理的区间范围。但是从区域结构看,分化较为明显,高淳、溧水两区库存去化周期分别为17个月和13个月。

      对策1

      鼓励货币化安置,将存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

      《意见》明确,进一步提高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促使区域存量商品住宅去库存。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对选择货币化补偿、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及保障性住房,并在签约期限内搬家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引导和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另外,还将通过使用政策性资金的信贷支持和集中支付,鼓励开发企业给予适当优惠折扣出售存量商品房。而对于库存量较大的溧水、高淳等区,将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例,控制集中新建安置房,利用市场存量的商品住宅用于棚户区改造。

      对策2

      未开发用地“转型利用”释放商办库存压力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末,南京市商业可售2.9万套,办公可售2.2万套,库存相对较大。

      《意见》提出,对商办库存较大、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将适度控制新增商办用地的上市和规划指标,对部分未开发用地“转型利用”,释放商办库存压力。商办用房出现阶段性空置的,鼓励和支持各区、园区出台扶持政策,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探索PPP模式,发挥政府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企业和产业进入,形成规模化租赁经营,满足现阶段使用需求。

      【增建保障房】

      年内新开工400万平方米保障房

      《意见》提出,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力度,2016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面积250万平方米,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

      将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分散建设模式,推进落实对部分可建住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用地出让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配建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同时,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时序、交付管理条件,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另外,将加快住房保障体系的转型进程,根据南京市实际,扩大保障覆盖率,实现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同时积极稳妥将外地来宁创业、新就业的人才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意见》还提出,将对南京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尚未整治的老旧小区分类实施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整治180个小区,改善既有居住小区内群众的居住条件。

      物价局回应

      对楼盘涨价不设“红线”但已约谈“虚高”房企

      昨天《意见》公布后,不少盼着房价能少涨点的刚需客不免有些失落。

      南京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王阳回应扬子晚报记者关于“会否重划楼盘涨价‘红线’”问题时表示,房地产市场价格放开,物价部门不会再划楼盘的涨价“红线”,而是重点着眼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

      王阳说,当前楼市调控的重点在于去库存。针对一些热点区域热点楼盘,物价部门要做的是,对一些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的、有价格虚高成分的楼盘,开展成本调查,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合理定价。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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