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创新平台最高给予200万支持)
本报8月23日讯 今日上午,长沙科技创新大会在长沙人民会堂召开。会上正式对外公布“1+4”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这是继“长沙工业30条”“长沙人才新政22条”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据了解,“1”即“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该《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诸多破解科技创新发展瓶颈的宏观性、指导性的见解和处理办法。“4”即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配套措施,先期瞄准了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金融结合4个关键点发力。后续,长沙还将根据长沙科技、经济和民生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1+N”创新政策体系。
到2020年,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入国内一流行列。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超过2.8%,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超过28件,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160人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800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超过150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4%。
到2030年,长沙将建成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掌握一批产业核心技术,聚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研发团队,拥有一批世界知名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骨干企业,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科技创新中心。
记者 刘璋景
链接·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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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每年可补贴10万
根据长沙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沙市将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备案制度。即日起,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予以每年最高1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年研发经费补贴可达20万元。这项工作由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商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在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方面,长沙市将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基金、融资性担保等方式,对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设立转贷周转应急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到期续贷时短期周转使用。
此外,税收、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等方面也有优惠政策。
2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高奖30万元
长沙拥有众多高校,但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并不理想。此次新政策通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快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科研活动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科研和市场的结合,疏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在收益激励方面,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给予科技人员奖励部分,不受当年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鼓励国有企业、转制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同时,推动设立省市联合自然科学基金,获得一批我市未来产业布局的前沿技术储备。面向在长高校、科研院所培养100名杰出创新青年,5年为一培养周期,每年支持10万元。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并在长沙实现转化。对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100万的支持。
3
企业技术改造,可最高补贴200万元
政府将大力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开展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对启动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给予设计费5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给予改造费用1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改造过程中全部采购本地智能化装备系统的企业,给予系统本地产品价值2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根据“新体系”规定,今后长沙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经费支持。企业并购国外研发机构,对经核准实际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
(原标题:企业创新平台最高给予200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