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今日早间,贾跃亭妻子甘薇在微博宣称,已经归国到达北京。这意味着,甘薇已经从美国返回了国内。据了解,此次是甘薇独自回京,没有贾跃亭陪同。
12月25日,前盛大文学CEO、火星小说创始人侯小强曾在今日头条发布微头条,称在洛杉矶见到了贾跃亭、甘薇,并试了FF91。
在6天前,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发布通告称,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责令贾跃亭于2017年12月31日前回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尽义务,配合解决公司问题,稳妥处置公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证监局措辞严厉:“你以投资汽车业务及融资为由滞留境外,你控制的相关公司对上市公司存在巨额欠款,至今尚未归还,相关行为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去年11月起乐视爆发资金链危机,今年6月26日,招行向上海高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乐视系公司及贾跃亭夫妇12亿资产,随即贾跃亭在7月4日赴美,将个人精力转向了其投资的电动汽车初创品牌法拉第未来。
戏剧性的是,7月6日,贾跃亭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名为《贾跃亭——我会尽责到底》的署名文章,称对乐视至今日的巨大挑战,会承担全部的责任,并恳请大家给乐视一些时间,会把金融机构、供应商以及任何的欠款全部还上。但是就定在当天,贾跃亭又宣布辞任了在乐视网的全部职位。
因此,贾跃亭“何时回国”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7月13日,乐视方面发布声明表示:“贾总将于近期回国,极有可能在一两周内,具体时间根据美国事宜进展而定。”但到了7月21日,乐视方面称:“贾总回国时间会根据他在美国汽车相关业务推进情况而定,具体时间暂时不方便透露。”
微博截图
今年11月,对于回国时间,贾跃亭表示:“有回国计划的时间点,但是目前首要任务是完成FF的A轮融资,暂时还不会回国。因为债务纠纷会涉及到我,可能会对我产生限制出境和高消费的影响。一旦回国之后又来不了美国,FF的融资就没戏了,就垮了。”
目前贾跃亭在国内的资产已经被大范围冻结,1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贾跃亭无其他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无其他房屋登记记录、无车辆登记记录。
此外,贾跃亭还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下发了限制消费令,如果贾跃亭返回国内,将对高消费、乘坐飞机等行为产生限制。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表示,证监会上述通告属于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正常情况下贾跃亭应该回国配合履责。如果不配合,可能会遭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贾跃亭不履行曾经承诺的对外借款的义务,导致损失扩大,贾跃亭将承担赔偿责任。
另据侠客岛报道,在法律专家看来,从本质上来说,贾跃亭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也就是说,局限于其个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问题,更不存在相关的引渡措施。
所以,很遗憾,尽管对这一通告大家都寄予极高期望,它只能算是一个行政命令,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新闻配图
值得玩味的是,深交所29日晚间发布公告,对乐视网股东贾跃亭、贾跃芳未能履行其2014年12月6日做出的借款承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2014年12月6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视网”)收到贾跃芳出具的承诺函。贾跃芳承诺,计划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处置自己所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将其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该笔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5年5月25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贾跃亭承诺,将其减持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7年10月27日,乐视网公司董事会向贾跃亭、贾跃芳发函提醒并要求贾跃亭、贾跃芳继续履行借款承诺。11月9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贾跃芳的复函,复函显示贾跃亭、贾跃芳由于个人资金、债务原因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诺以替代原有承诺。
深交所称,贾跃亭、贾跃芳未能履行上述借款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0条、第11.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4条的相关规定。
对此,深交所决定对贾跃亭、贾跃芳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