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增值税减税政策已实施百天
全省6532家进出口企业减负34.14亿元
7月12日,记者从沈阳海关和大连海关了解到,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下调已过百天,全省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合计减征税款达34.14亿元,减税政策共惠及6532家企业。其中大连海关关区减征税款29.37亿元,5937家进口企业直接受益;沈阳海关减征税款4.77亿元,减税政策共惠及595家企业。
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下调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下调为9%。同时,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据了解,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去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分别调整为16%和10%。而今年4月1日的增值税税率下调,是不到一年时间内再次释放的进口环节降税利好。我省受益此次改革的进口商品分为两类,一类为增值税由16%降至13%的商品,主要涉及矿石、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汽车零部件等;一类为增值税由10%降至9%的商品,主要涉及大豆、饲料、皮革等。为确保减税政策按时、精准落实到位,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我省海关在第一时间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海关相关业务人员表示,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增强企业进出口意愿。某企业负责人表示,税率下调使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了不少,能投入更多的资金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研发和创新能力,让企业的产品在国际上更有竞争力。
下一步,全省海关将进一步丰富宣传渠道,及时向进出口企业讲解优惠政策,确保进出口企业享受降税政策红利,把减税降费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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