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安吉县“企业集中服务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0年4月开始,每个月第二周的星期三(逢节假日时,顺延至节后首个工作日)为安吉县“企业集中服务日”。
会议认为,企业发展是维系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提升我县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设立安吉县“企业集中服务日”,是深入贯彻省市深化“三服务”活动工作部署,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我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服务企业意识,提高企业家和企业的政治社会地位,促进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的解决,加快中国最美县域建设和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加紧出台安吉县“企业集中服务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职责、服务方式方法等,加紧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平时服务与集中服务日服务相结合,坚持日常办事服务与突出问题解决相结合,开展组团上门服务,比联系企业的紧密度,拼解决问题的效率,赛服务企业的成果,以干部服务强助推企业发展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梳理问题、纾困解难,为我县企业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