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CFDA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对评价对象和实施阶段、参比制剂的选择和确定、一致性评价的研究内容、一致性评价的程序、复核检验与核查、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289个品种须在2018年前完成一致性评价,与意见稿基本一致:与4月1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须在2018年前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减少3个至289个,意见稿中的口服补液盐(Ⅰ)、醋酸泼泥松片、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三个品种被剔除,其中后两个品种因写法与目录中已有品种重复,作合并处理;另外对意见稿中的盐酸小檗碱片、马来酸氯苯那敏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的规格作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