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乳业”)在广州举行“供港”商标维权新闻发布会,称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相关乳制品包装及宣传上涉嫌商标侵权,并已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供港”商标之争,法学界已争论了好几个月,不少学者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黄武双认为,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在乳业深耕近40年,其系列品牌之一“供港”显著性渐强,市场声誉也越来越高,晨光公司经申请并获准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理当受到社会尊重。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大陆,尤其是广州、深州地区的生产、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供港”代表品质的正面含义已然淡化。在供港商标已正式获准注册的前提下,其他企业在产品包装、装潢上,在广告宣传过程中,理当避开“供港”二字,更不能突出使用,否则应依法承担商标侵权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针对侵犯其“供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采取法律措施,既是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也有利于塑造乳业市场良好营商环境。
现双方仍处于争议阶段,各执一词,孰是孰非还未有定论。但就目前而言,虽温氏集团向商评委发起申诉,要求认定“供港”商标无效,但在无效宣告未下达时,晨光乳业仍是“供港”商标的合法所有人,温氏集团应当对涉嫌侵权的产品进行处理,尊重晨光乳业的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