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全浩)5月3日,小米公司在港交所公布了招股书,据招股书显示,小米将采取AB股结构,雷军和林斌将拥有A类股份,对于提呈公司股东大会的任何抉议案,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B类股份持有人则每股可投一票。对于有限保留事项的决议案,将实行同股同权。
小米公司认为,尽管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并不拥有本公司股本的大部分经济利益,但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可对本公司行使投票控制权权。不同投票权受益人目光长远,实施长期策略,其远见及领导能使本公司长期受益。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股权结构上,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雷军持股比例为31.4%,如计入总股本ESOP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池,则雷军的持股比例为28%。目前,招股书尚未公布最终A类股、B类股的占比,尚在“编纂”中。
如果小米成功在港交所上市,小米公司将成为港交所IPO改革后的首家“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
一周前,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在港交所官网披露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中表示,港交所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正式接纳相关上市申请。
此次改革被市场人士视为25年来,港交所意义最为重大的上市制度改革。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预计,“在2018年6、7月的时候,我们会看到首批公司根据新制度在港上市。”
作为此次IPO改革的重点,同股不同权成为关注焦点。
公开资料显示,“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业内人士介绍,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而管理层普遍为始创股东及其团队,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愿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筹码。
这种结构有利于成长性企业直接利用股权融资,同时又能避免股权过度稀释,造成创始团队丧失公司话语权,保障此类成长性企业能够稳定发展。类似百度、阿里、京东等均为“AB股结构”。国际上,目前美国纳斯达克可以实现“同股不同权”,是AB股企业上市的首选地。
值得注意的是,在港股历史上,曾经实现过双重股权结构上市,但因部分AB股企业出现治理乱象,侵害小股东利益等现象,香港证监会后来不再批准B股上市,AB股制度被废除。“同股同权”一度被视作香港金融界的核心价值观。事实上,在此次IPO改革前,市场对于“同股不同权”依然有较多争议。
同股同权,曾让港交所错失阿里
对于此次“大胆”改革,港交所提示,港交所认同尚未有收益的公司及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均有潜在风险。
为此,在此次制度设计中,港交所提出,将厘定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的详尽准则、提高市值要求,以及加强披露规定。对于拥有不同投票权的发行人,港交所的咨询总结指出,相关拟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预期市值需要达到400亿港元,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
同时,针对这类公司,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
2014年,阿里巴巴表达了希望在香港上市的意愿,但由于阿里要求保留合伙人制度,这与港交所同股同权的要求不符,虽然李小加多次表达希望阿里赴港上市的愿望,但最终未能实现,阿里巴巴最后选择了赴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