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村(社区)集体土地上,禁止包含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置的区域。
东莞村(社区)围合停车管理实施流程
村(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广东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要求,在村(社区)集体土地上采用围合集约化管理方式实行停车管理,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
一、设置范围
村(社区)集体土地上,禁止包含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置的区域。
二、审议流程
(一)编制方案。村(社区)实施围合停车管理,应对 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可利用停车资源、停车供需关系及时间规律等进行充分调研、全面梳理、综合评估,从围合区域、设施建设、泊位设置、运营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编制围合 停车管理方案,并开展社区协商听取意见。
(二)项目申请。围合停车管理方案经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体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村(社区)以集体经济组织名
义向属地镇街(园区)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村(社区)围合停车管理申请;
2. 村(社区)停车资源普查报告;
3. 村(社区)停车围合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围合区域、设施建设、泊位设置、运营管理、服务收费和信息数据接入等内容);
4. 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体会议研究决议;
5. 委托第三方运营的主要理由(自主经营不需提供)。
(三)评估审核。镇街(园区)组织属地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村(社区)停车围合管理方案进行评估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由镇街(园区)向村(社区)反馈书面审核结果。
(四)表决公示。村(社区)组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对通过审核的停车围合管理方案进行表决。会议应由本组织2/3 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 以上通过。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当在村(社区)公示5 天,1/10 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成员大会重新表决。
()实施作业。项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社区) 按停车围合管理方案组织实施作业。村(社区)选择委托第
三方机构运营的,必须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确定运营服务商。
(六)组织验收。作业施工完成后,村(社区)向属地镇街(园区)提出申请验收。镇街(园区)组织属地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具验收意见。围合停车管理项目必须接入我市智慧停车云平台方可通过验收。
(七)信息登记。验收通过后,由镇街(园区)将有关材料报送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的,运营单位分别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以及价格信息登记等手续。
三、相关要求
(一)基本原则。围合停车管理必须依法合理,并符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不得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上非法设卡、拦截车辆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有序。
(二)运营采购。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围合管理停车收费的,经营期原则上不能超过六年,免租建设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三)收益管理。村(社区)围合管理停车收费,应不 分对象、统一标准收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用,按村(社区)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停车管理项目、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定期评估。各镇街(园区)应定期对已实施围合 停车管理的村(社区)进行全面评估,指导村(社区)适时 调整管理手段,提高村(社区)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基层社 会治理水平,营造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围村收费】,即可查看东莞围村收费管理办法及更多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