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些年,关于房屋公摊过大的吐槽越来越多,也有不少人呼吁取消公摊。
据媒体近日报道,河北一位业主购买了一套近74平方米的房屋后,发现套内面积约为40平方米。售楼处工作人员称“缩水”面积为公摊面积,还怼业主称“没买过楼房吗”。
74平房套内仅得40平
业主讨说法被怼:没买过楼房吗
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北衡水的郑女士反映, 2020年10月3日,她与河北雍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河北省霸州市杨芬港镇万和新城的一处房产。“这套房离我家比较远,签完合同我着急回家,就没有测量房屋套内面积”。
此后,郑女士再次来到新买的房子发现,房子大约宽3米、长12米,加上厨房和卫生间,套内面积约为40平方米,与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他们告诉我,房子有70多平方米”。
郑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涉事房屋建筑面积73.96平方米,每平米2800元,共计207088元。
郑女士还表示,事后她查阅相关规定发现,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多层住宅楼的公摊面积标准,但按照房地产市场经验,普通的18层以下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约为7%-20%,“我买的房屋公摊面积约为46%,远超楼市常见的公摊系数,而且购房合同也没有对公摊的具体项目、面积大小等进行说明”。
郑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开发商售楼处工作人员王某表示,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属于正常情况,并表示售后问题需要找开发商。
公摊面积需不需要取消?
其实这些年关于超高公摊面积的报道屡见不鲜。
据法治日报此前报道,2018年4月,李黎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她找验房师测量后发现,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3间卧室没有一间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双人床。和李黎同小区的姚女士购入一套复式上下楼16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到手的套内面积只有90平方米左右。
而近年来,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声音从未间断。2022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603883)明白付费,放心购房。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了一份“取消公摊面积”的提案。
据时代周报此前报道,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告诉记者,关于公摊面积,如果开发商能够实现公开公示,并且真实用到购房者生活居住本身,没有私自盈利,就是合理的公摊,没必要取消。
中国香港被认为是“公摊”的发源地,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卖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香港已于10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从2013年起,香港的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否则将被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判处3至7年监禁,针对存量房售卖,政府要求卖家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资料。从国际经验来看,“取消公摊”也已经是大势所趋。
中国香港,高楼林立,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图文无关)
如果收房后出现房屋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呢?在收房后,假如对公摊有异议,购房者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建筑施工图,房屋销售或者分割方案等,到房产测绘中心申请面积鉴定。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罗平曾表示,我们说一般正确寻求法律帮助的话,你首先要把你受损害的证据要固定好,第一开发商他在进行报建的时候,报建的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少,第二把开发商当初给你做的承诺,证据可以准备好,第三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最后环节才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