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俗话又说:磨刀不误砍柴工。
伴随着第九次IPO重启发行政策变化,投资者新股申购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在新股正式申购之前,作为直接参与者,在进行新股申购操作前,必须先搞清楚在新规下可能发生的变化。
【变化一】超2500万投资者将参与申购
因为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取消,理论上来说,这将极大地激发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新股申购参与热情。
一方面,网上投资者凡有持仓者均可参与进行网上申购,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打新。那么,网上参与投资者这个群体有多大呢?
根据中登公司截至11月6日的数据,沪深两市持仓投资者为5041.65万,按沪深持仓投资者各一半计算,最保守估计至少有2521万投资者可参与沪深新股网上申购。规则是先中签再缴款,只要中签了,何愁资金不到位呢?
另一方面,网下新股申购因为不再预缴款,传统的询价机构券商、公募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QFII都会热烈参与网下新股申购;券商各自推荐的询价对象也会挤独木桥纷纷要求参与。
那网下投资者群体又有多少呢?中证协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10日,网下投资者共计有3753家(人)。其中,传统的询价机构券商、公募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QFII六类询价机构数量为363家;各家证券公司推荐类询价机构投资者有837家,证券公司各自推荐的个人询价投资者2553人。
【变化二】推荐类询价对象挤独木桥
网下投资者可能看到这里,内心或许开始窃喜了。且慢,尽管说网下投资者拿到了券商推荐询价资格,但能否入围对应券商某只新股,这话语权还在券商手中。券商不给你,即使你有询价资格,可不能参与该券商网下新股申购。更为严重的是,券商手头这个推荐类询价机构在每只新股上的名额还是有限的。
相关规则,承担新股承销的主承销商有资格向中证协报备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在中证协大规则下可自行制定各自的推荐类询价对象规则。但这些担任主承销商的券商,在各自每次进行新股发行时,必须公告此次参与网下询价的推荐类询价对象名单,且每次至多推荐20个推荐类询价对象,每个询价对象还只能指定一个网下配售对象。
打个比方说,某券商向中证协备案推荐了200个推荐类询价对象,这200个投资者都拿到新股网下询价资格,可参与到该券商网下新股询价和申购。但是,该券商每次发新股时,200个推荐类询价对象中,只有20个幸运儿可参与,剩下的180个只能眼睁睁看着。
咋办?还用说,想尽一切办法搞掂证券公司。方法没错,问题是,每只新股都是这么200个选20个,每次总得有180个只能看着不能参与,这种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挤独木桥是无法避免的啦!
【变化三】小盘股发行引发系列问题
根据此次证监会公布的政策:“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这必然会引发出一系列问题。或者说,该项政策至少还得证监会进一步细化或出台执行细则。
其一,少了网下询价环节的协议定价方式,是否就是一口价全部网上发行?
其二,还是接上述协议定价方式,是否意味着小盘股发行价可以突破此前不成文规定的23倍新股发行价市盈率上限?
其三,如果是可以突破23倍市盈率上限,出现了“新三高”,即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超募又该当如何处理?如不可突破23倍市盈率上限,是否意味着有另外的规则或窗口指导?或者说还是执行23倍市盈率上限,取消询价环节、协议定价又有何意义?
其四,如果放开发行价上限,最终募资规模超过招股书中的募投资金规模,是否继续执行老股转让?
【变化四】批量出现卖老股缴新股申购款
因为网上打新不用预缴款冻结申购资金,但又要有市值股票才可申购这种新模式,如何才能让资金发挥最好的效益,是每位打新投资者都必须仔细琢磨的。
理论做法是,资金先全部买相应的交易所股票,中签结果公布后,按缴款额卖出老股缴纳新股中签款,这种情形肯定而且一定会批量出现。
按惯例,网上申购日为T日,现有规则为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取消预缴款制度后,网上打新缴款改为网上摇号结果公告日(T+3)日。也就是说,从投资者账户打新市值计算到缴款日,中间至少有5个交易日,完全可以通过卖老股缴新股申购款。
而且,现在尚未明确的是,当天卖出老股的账户保证金是否可以作为新股申购款也还未明确。如果这个答案是肯定的,那卖老股缴纳打新中签申购款必然成为最明智的做法。
【变化五】中签后遗忘缴款难免发生
与此前预缴款制度下,中登公司几次忘记划扣网下机构中签配售款相反,在“货到付款”机制下,中签者忘记缴款或少缴款必然也会出现。
网上打新中签后,由中登公司直接扣款可能会减少中签者忘记缴款情况,但中签后由投资者自己操作划转中签申购款,则必然会出现少划、忘划、多划款现象。
网下投资者,尤其是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托管银行,需要得到机构的指令后才进行划款,机构或会出现指定不及时情况,而即使划款指令及时,托管银行也会出现操作不及时等状况,这必然会出现获配后缴款不及时、忘缴款、少缴款等现象。
【变化六】账户市值计算考验投资者
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持仓市值成为投资者参与网上打新的唯一门槛。根据沪深交易所相关规则,其实市值计算也存在许多的小秘密,这一方面考验着投资者对规则的熟悉程度,也将给券商客户带来考验。
比如说,在投资者市值合并计算上,规则中提到,“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规则中还提到,“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这还是普通账户呢,还有两融信用账户呢?“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